北京银行公告涉及康得新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
中访网数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发布公告,披露其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涉及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胡菊玲等康得新股票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将包括康得新、其控股股东、相关高管、中介机构以及北京银行与其西单支行在内的共四十名被告诉至法院。原告核心诉求为要求康得新赔偿其投资损失暂计约41.39亿元人民币,并要求其余所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索赔相关费用暂计300万元及诉讼费。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北京银行在公告中表示,经初步评估,本行及西单支行并非案件第一责任被告主体,认为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公告系北京银行对投资者诉讼事件的例行信息披露,旨在向市场提示相关法律风险。

